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情况不同会见规定也不同:1. 行政拘留: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按规定会见。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2. 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会见。但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会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3. 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及其家属有权申请会见,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