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通常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拆迁导致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会有相应补偿。一般根据经营状况、近段时间的平均利润等因素来计算。比如按上年度月平均利润乘以停产停业期限。3. 搬迁、安置补偿:包括搬迁费用,如设备搬运费等;安置费用,如临时安置期间的租房费用等。具体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4. 装修附属物补偿:对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如招牌、水电改造等,按其价值给予补偿。总之,有营业执照的房屋拆迁补偿涵盖多方面,应依据具体情况和当地规定,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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