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明不是房产证。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而不动产权属证明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的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涵盖的范围更广,包括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它整合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功能,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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