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一致作废:双方可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声明原合同作废,并明确约定相关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若原合同约定了合同作废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作废。双方需按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宜。3. 法定解除情形: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 宣告无效: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可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审理宣告合同无效,从而使合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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