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拆迁却不给安置,可采取以下措施:1. 与拆迁方积极协商,明确表达诉求,要求其按规定给予安置。了解不给安置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其他问题,争取协商解决。2.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介入调解,督促拆迁方依法履行安置义务。3. 还可考虑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拆迁方不给安置的行为违法为由,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要求纠正;若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借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 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安置补偿方案、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法律依据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规定征收部门应依法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和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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