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则上,非农村户籍人员不能再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2. 若其在农村原有合法房屋,房屋所在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3. 若房屋因继承等原因归属非农村户籍人员,宅基地可随房确权。即房屋继承人等可在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4. 对于非农村户籍人员在农村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通常无法确权。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