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游客在导游指定购物点买到假货,旅行社可能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核心分析:首先,旅行社有义务按照规定不指定购物场所。若导游指定,违反了该义务。其次,游客基于对旅行社的信任参加旅游活动,旅行社有保障游客权益的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是导游指定购物点以及游客买到假货。实务建议:游客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商品原样、导游指定购物的相关证据等。可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退货退款或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由旅游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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