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福利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2. 若福利房是一方基于其个人身份取得,比如一方单位针对其个人的住房福利等,通常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3. 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福利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按房屋市场价值,由双方平分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割。4. 若福利房存在特殊约定,比如双方婚前或婚后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则按协议执行。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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