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2.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3. 所以,即便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只要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依然可能判决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要充分准备证据,增强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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