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被刑事拘留37天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2. 若检察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3. 还有一种情况是,检察院可能作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行政处理的决定,比如认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等,此时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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