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前调解不属于立案。立案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受理案件并予以登记的行为。立案标志着诉讼程序正式启动。而庭前调解是在立案之后、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进行的程序。其目的是通过法院的主持,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庭前调解并非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判决书;若调解不成,则会依法转入正式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三条)。庭前调解是法院多元化解纷机制的重要环节,与立案有着不同的功能和阶段划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