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自己出资买房,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后一方出资购房,资金来源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其个人财产,如用婚前财产购买,或明确约定该出资仅归一方所有等,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婚前积蓄全款买房,并保留相关出资凭证,且没有与配偶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那么此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之,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资金来源及双方有无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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