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2. 若房子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其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同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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