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租赁纷争起波澜深圳某商业管理公司(承租方)与香港居民张某(化名)签订了一份为期8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租赁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某购物公园内建筑面积约409平方米的商铺,月租金20万元且每年递增6%,承租方支付了40万元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然而,合同履行半年后,商铺因涉及违法建筑问题被政府责令停水停电。承租方于2021年7月停止支付租金,并于同年12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同时起诉要求出租方返还40万元保证金并赔偿其装修等损失共计356万余元。出租方张某则提起反诉,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拖欠租金、管理费、违约金、免租期租金等,合计反诉标的额超过400万元。律师策略:化被动为主动显专业本案一审、二审均由曲宁宁律师代理出租方张某。面对承租方提出的高额索赔及解除合同主张,曲律师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策略智慧。-全面反诉扭转局势:在承租方起诉要求返还保证金并索赔的情况下,曲律师及时提出反诉,将争议焦点从“出租方是否违约”转移至“承租方是否应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成功化被动为主动。-证据攻防还原真相: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曲律师团队调取了政府执法部门的《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证明承租方在原有违建基础上新增了违建,且室外违建部分的使用风险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法履行均有过错,而非出租方单方违约。-精准抗辩驳回索赔:针对承租方提出的356万余元“损失”,曲律师指出其中大量合同系事后补签、付款时间晚于停水停电事件,且承租方自认未转租,相关投入与本案无直接因果关系。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承租方的任何赔偿请求。-争取合理租金及管理费:虽然合同最终被认定解除,但曲律师关于“承租方应支付至合理收房期间租金”的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决承租方支付2021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的租金及管理费共计约56.5万元,抵扣保证金后实际支付约54万元租金和2.5万元管理费,并支持了逾期付款利息。案件结果:胜诉判决护权益一审(深圳福田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承租方需支付出租方租金540,143.46元及逾期利息、物业管理费24,965.48元及逾期利息,驳回承租方全部诉讼请求,驳回出租方其他反诉请求。二审(深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曲宁宁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专业能力和策略的有效性。律师风采:专业经验铸辉煌曲宁宁律师是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05年毕业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曾在新疆政府、深圳多家上市公司任法务总监多年。专注银行法律事务、公司治理及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精通企业内部合规建设,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执业以来,处理大量民商事争议案件,包括金融、保险方面的诉讼(仲裁)纠纷、公司治理纠纷、合同纠纷等,是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代理员工遣散安置专项,一直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战操作经验。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成功解决,不仅体现了曲宁宁律师在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复杂的商业活动中,遇到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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