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股权变更前的债务不由新股东承担。1.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本身的债务承担。2. 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若未如实告知新股东公司存在的债务等重要信息,新股东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但债务本身仍由公司承担。3. 若新股东与原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由新股东承担股权变更前的债务,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新股东需按约定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总之,股权变更前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特殊情况依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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