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案中,合同签署时发包方要求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工程完工后,双方矛盾逐渐凸显。发包方不认可承包方提出的工程量,要求承包方先开具发票,还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承包方赔付损失。这一系列问题使得双方关系陷入紧张,仲裁程序不可避免地启动。关键举证:证实欠款事实清晰面对发包方的诸多异议,张腾律师围绕仲裁请求展开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他提交了竣工交付证明、录音、发票等关键证据。竣工交付证明明确显示案涉工程已完成竣工并交付使用,这有力地反驳了发包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未完工的说法。录音资料则进一步证实了工程的相关情况以及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沟通内容。发票则从财务角度证明了承包方在工程中的投入和应得款项。通过这些证据,充分证实了案涉工程已竣工交付、质保期满,被申请人(发包方)欠款事实清晰。精准抗辩:逐一击破对方理由发包方提出了扣减维修费、未开发票不具备付款条件、不应支付利息等抗辩理由。张腾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逐一进行了精准质证。对于维修费证据,他指出对方提供的证据无原件且金额未拆分,这使得该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在开票问题上,他强调开票并非合同约定的付款对等义务,有力地反驳了发包方以未开票为由拒绝付款的主张。对于利息问题,他也通过合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分析,证明发包方逾期付款应支付利息。仲裁结果:彰显专业法律水平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完全采纳了张腾律师的质证意见与法律主张,全盘否定了被申请人的各项抗辩理由。最终认定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申请人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张腾律师在这起仲裁案中的出色表现。他不仅通过有效的举证让案件事实清晰呈现,还通过精准的抗辩维护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张腾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凭借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和个性化诉讼策略的制定,成功为承包方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再次证明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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