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显著性:商标应具备独特性,能与他人商品或服务区分开。如“可口可乐”的独特瓶型及商标设计,显著性强。2. 不违反禁用条款:不得使用《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标志,像与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3. 具备可识别性:能够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4. 非功能性:不能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如一些商品的通用形状不能作为商标。5. 合法性:申请行为及商标本身需符合法律规定。6. 在先申请原则: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7. 诚实信用原则:申请人应遵循此原则,不得恶意抢注等。符合上述标准,商标申请才有更大成功几率,也能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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