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2. 其特点在于,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并进行防卫。例如,甲在深夜看到一个黑影靠近,以为是小偷,便将其打伤,结果发现是邻居乙来借东西。3. 构成假想防卫需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目的是保护自己或他人;二是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三是行为人因认识错误实施了防卫行为。4. 对于假想防卫,应根据是否有过失来确定责任。如果有过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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