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保健品作用不一定算诈骗。1. 若商家单纯夸大保健品功效,但目的主要是促销,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一般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2. 然而,如果商家以虚假宣传保健品作用为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且商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诈骗。比如编造保健品能治愈绝症等谎言,骗消费者高价购买,就涉嫌诈骗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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