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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法律常识致离婚纠纷,专业律师调解避免损失

2026.07.08婚姻家庭7人浏览

王瑞芬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就职于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副主任和合伙人。她拥有14年的执业经验,处理过数千次咨询,承办案件逾500+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非诉等多种案件类型。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非常典型。
这起案件发生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原告女方和被告男方婚后感情破裂,女方诉请离婚,要求两名婚生子分别由双方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同意离婚,但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存在争议。在这个案例中,当事人就忽略了一个大家都知道但又常常在实际操作中忘记的法律常识:在涉及重大利益的事情上,不能仅仅依靠口头约定,一定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和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很多人觉得夫妻一场,即使离婚也可以友好协商,口头达成的共识就足够了。然而,在法律层面,这种口头约定往往不具有足够的证明力和强制执行力。一旦双方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就会陷入无尽的纠纷之中。就像这对夫妻,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上各执一词,没有一个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王瑞芬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以高效调解为目标,兼顾子女利益与当事人诉求,推动双方协商。她深知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是一种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减少对家庭伤害的方式。王瑞芬律师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最终,在她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两个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用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差额抵作抚养费,不再另行支付”的方案。同时,还保障了原告的探望权,并明确了存款、车辆等财产的归属,实现了财产与抚养权的一次性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这起案件中,王瑞芬律师通过调解,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避免了诉讼对抗对家庭的二次伤害,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当下的纠纷,还为双方的未来生活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一开始忽略了通过合法协议保障权益的重要性,导致出现争议。而王瑞芬律师介入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帮助当事人达成了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将损失降到了最低。这也让当事人深刻记住了在涉及重大利益时,一定要遵循法律程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这一教训。
总之,法律常识看似简单,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很容易被忽略。当我们遇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重视这些常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王瑞芬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成功地为当事人解决了问题,让我们看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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