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交友诈骗频发,学生群体需警惕案情详情被告人肖某某与杨某某曾共同参与网络交友诈骗团伙,他们以女性身份在网络上与男性网友交流,逐渐获取信任后诱导对方投资。2018年2月,该诈骗团伙宣告解散,并约定此后各自诈骗所得钱财归个人支配。团伙解散后,杨某某并未收手,继续利用原账号冒充女性。他以恋爱为幌子,诱骗在校生吴某在贷款平台借款,用于购买手机及充值话费,还多次骗取王某(同样是在校生)、屈某等人的钱财。而肖某某则通过微信冒充女性,对被害人李某实施诈骗。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家属积极代为全额退赔了四名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裁决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身份在网络上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诈骗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肖某某参与诈骗吴某这一事实,法院经详细查明后发现,该笔犯罪行为发生在团伙解散之后,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肖某某存在共同故意与行为,因此不予认定。在量刑方面,考虑到杨某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其中包含两名在校学生,这一情节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不过,鉴于二人皆是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家属已全额退赃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对二人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肖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案件警示此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交友务必谨慎,千万不能轻易相信未曾谋面的“完美恋人”。不法分子常常利用虚拟身份精心编造人设,以借钱、资金周转或者诱导消费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成为这类诈骗的目标。当遇到涉及金钱往来,或者对方要求绑定贷款平台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专业律师介绍李丹律师,来自福州,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0年起投身律师职业。他现为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合伙人。十几年来,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以及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2000多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融合。在法庭上和谈判席上,李律师都展现出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他对待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能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能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个微小环节,从而为案件制定出完善的解决方案。李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一位业务范围广泛的复合型律师。他始终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大的合法权益。李律师始终秉持“为当事人谋利益”的理念,在法律职业道路上坚定执着地前行。他坚信,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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