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不出现,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送达传票: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向对方送达传票,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若能成功送达传票,对方需按传票要求到庭应诉。2. 缺席审理:若经过合法送达程序,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陈述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判断。3. 缺席判决:经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公告送达情况:若采用公告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对方仍未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5. 救济途径:对方若对缺席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等处理。 总之,即使对方不出现,起诉离婚的程序仍会依法推进,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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