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情况如下:1. 财产险: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险,离婚时可对保险价值进行分割。比如婚后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的家庭财产综合险,可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对保险的现金价值等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也可以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一方,由该方继续缴纳保费并享有保险利益。2. 人身险:人寿保险: 婚后一方作为被保险人购买的人寿保险,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离婚时可以分割已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 若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但如果是为子女购买的人寿保险,保险金一般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进行分割。健康险: 同样,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健康险,离婚时可分割已缴纳保费的现金价值。 若保险金是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等,属于被保险人个人财产;若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进行相应分割。意外险: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意外险,离婚时可对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意外险的保险金如果是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伤残、身故等的赔偿,属于被保险人个人财产;若有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约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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