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挪用公款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不能简单地比较哪个罪名“大”。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的量刑主要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情节等确定。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两者在法律认定和处罚上有明显区别:1. 犯罪主体不同:盗窃主体是一般主体,挪用公款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 行为方式不同:盗窃是秘密窃取,挪用公款是擅自挪用。3. 侵犯客体不同:盗窃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挪用公款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4. 处罚依据不同:根据犯罪情节、数额等量刑。盗窃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处罚越重;挪用公款根据挪用用途和数额量刑。具体哪个罪名更严重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包括行为手段、涉及金额、造成后果等,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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