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不一定要去公证处。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无需公证。只要内容真实、意思表示清晰、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2.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类遗嘱即使不公证,符合法定形式也有效。3.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不公证也可能生效。4.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未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 公证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总之,老人立遗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公证,各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能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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