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止期通常为2年。1.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2. 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合同暂停履行,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3. 不过,投保人在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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