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价值2600元,存在不起诉的可能。1. 从法律规定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该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且案发后主动归还手机、真诚悔罪,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2. 若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等,检察院在综合考量后,也可能决定不起诉。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同时积极退赃退赔,表现良好。3.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根据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时也可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等决定。 但最终是否不起诉要由检察院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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