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2.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 比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若甲未按时交货或者所交货物质量不合格,那么乙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4. 先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后履行一方的利益,促使先履行一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平。它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利,有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