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交友诈骗警钟:学生群体成高危目标一、案情详情被告人肖某某与杨某某曾参与组建网络交友诈骗团伙,他们以女性身份在网络上与男性网友交流,骗取信任后诱导投资。2018年2月,这个团伙明确解散,并约定此后各自诈骗所得钱财自行支配。团伙解散后,杨某某并未收手,继续使用原账号冒充女性。他以恋爱为名,诱骗在校生吴某在贷款平台借款,还让吴某购买手机及充值话费,同时多次骗取王某(同样是在校生)、屈某等人的钱款。而肖某某则通过微信冒充女性,骗取了被害人李某的钱财。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家属表现出了一定的担当,代为全额退赔了四名被害人的损失,也因此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法院裁判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肖某某与杨某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身份在网络上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肖某某参与诈骗吴某的事实,法院经过仔细查明,发现该笔犯罪发生在团伙解散之后,并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肖某某有共同故意与行为,所以不予认定。在量刑方面,杨某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而且其诈骗对象包含两名在校学生,这种情况酌情从重处罚。不过,鉴于二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且家属已全额退赃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结果为:肖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三、案件启示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交友必须谨慎。不法分子常常利用虚拟身份编造完美人设,然后以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实施诈骗。比如借钱、资金周转或者诱导消费等手段,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当我们在网络交友过程中,遇到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或者对方要求绑定贷款平台等,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自己可能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等证据,然后迅速报警。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减少损失,也能让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网络交友虽有其美好的一面,但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被虚幻的表象所迷惑,避免陷入诈骗的陷阱,尤其是学生群体,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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