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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怡律师:成功辩护外汇非法经营案,大幅下调量刑

2026.07.06刑事辩护7人浏览

2018年底至2023年,被告人韩某在澳门利用POS机及银行卡换汇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为其辩护,指出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韩某被判非法经营罪,量刑六年。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将非法经营数额下调至1289.2302万元,量刑减为三年。此外,丁律师还在其他案件中取得成果,凭借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丁文怡律师:成功辩护外汇非法经营案,大幅下调量刑
一、案件详情
2018年底,被告人韩某(化名)到澳门某珠宝店工作,得知可通过买卖外汇赚取差价。他通过他人以自己名义在境内注册商户、办理POS机并绑定名下多张银行卡,将POS机带到澳门用于换汇。2019年至2023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及名下银行卡,在澳门接收客户兑换港币的人民币资金,或向客户支付兑换港币的资金。经统计,兑换外汇数额约2.7亿元。
二、辩护过程
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了多项针对性辩护意见:
1.关键事实不清: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存在问题。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不清,现有事实无法还原具体犯罪经过,存在多个疑点。
2.证据不充足: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足,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2.7亿元的犯罪数额和韩某(化名)具体犯罪过程没有确切的直接证据支撑,且多笔交易发生在韩某(化名)不在澳门期间。
三、审判结果
1.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化名)犯非法经营罪,数额为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
2.二审改判: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基本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上诉人韩某(化名)的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予以纠正。依照存疑有利被告人的原则,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892元上缴国库。
四、案件影响
一审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2.7亿元,经丁文怡律师辩护,二审将数额下调至1289.2302万元,相差接近20倍。韩某(化名)的量刑也从六年下调至三年,减少了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的金额也大幅降低。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中国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又完成了一大突破。
除了这个案例,丁文怡律师还办理过其他案件。比如在案例1中,她成功将被告人赵某(化名)的罪名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罪名变更的先河;在案例2中,为被告人韩某(化名)在二审中争取到由实刑改判缓刑,还推动二审法院对全案重新认定,使同案被告人乐某(化名)的量刑也得到改判。丁文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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