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首先需明确该财产性质。对于仅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配偶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主张财产共有权。2. 执行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裁定中止对该部分财产的执行。3. 若执行法院驳回异议,配偶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救济。在诉讼中,需证明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对其享有权益。若能证明,法院可判决不得执行该财产。4. 此外,若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有约定,且该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依约定确定财产归属,以保障非被执行人一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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