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撤销缓刑后,原羁押期间一般不扣除。2. 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羁押期间是在判决确定前对犯罪嫌疑人的暂时关押,而缓刑执行的是原判刑罚,两者性质不同。3. 例如,张三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撤销缓刑。其之前被羁押的时间不会在执行原判刑罚时扣除,而是直接按照原判刑罚继续执行。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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