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 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具体补偿数额,需根据房屋购买价格、还贷情况、房屋增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比如,房屋购买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及房屋增值30万,那么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20 + 30)÷ 2 = 25万。总之,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