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行委托做的鉴定,法院不一定会直接承认。1. 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通常较为谨慎。自行做的鉴定,对方可能会对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程序等提出质疑。若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鉴定过程存在不规范之处,法院可能不认可该鉴定结果。2. 但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鉴定机构所做鉴定,或法院委托的鉴定,其结果法院通常会予以重视。3. 为确保鉴定结果能被法院认可,最好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及时与对方沟通,共同选定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保障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使其更易被法院采纳作为裁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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