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1. 孩子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优先考虑情形的,法院会优先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 抚养能力: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能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生活环境的一方更有优势。3. 抚养意愿:双方对抚养孩子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程度。4. 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尽量不改变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如一直居住的地方、就读的学校等。5. 其他因素:如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等)、是否有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总之,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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