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 计算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 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十级伤残系数为0.1,一级伤残系数为1。4. 举例:若受害人因事故十级伤残,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万元,子女还需抚养5年,则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为30000×0.1×5 = 15000元。若有一个65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5万元,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系数0.3),则赔偿金额为15000×0.3×(20 - 5)= 6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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