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如下:1. 约定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 法定管辖: 被告住所地:若无约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 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时,首先看当事人是否有有效的约定管辖条款,若有则依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若无约定,则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定来确定,同时要注意专属管辖的特殊规定,避免因管辖法院选择错误而影响案件的顺利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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