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判几年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1. 看涉及的一级保护动物种类、数量。比如大熊猫数量少,涉及大熊猫的案件处罚会较重。2. 考察犯罪情节,像是否有组织、是否使用了残忍手段等。3. 看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减轻情节。4. 还要考虑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等。如果是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则不构成犯罪。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用途、期限和使用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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