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理财产品的分割方式如下:1. 确定保险性质:首先要明确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是一方以婚前财产或个人财产购买,通常属于个人财产。2. 财产险:对于财产险,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家庭财产保障的,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协商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或者协商变更投保人,由获得保险利益的一方继续缴纳保费。3. 人身险: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若用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离婚时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 以一方为受益人的重疾险、意外险等:一般认为是对特定人的保障,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离婚时可对已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4. 分割方式: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保险的具体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割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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