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房屋性质: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由双方协商分割房屋价值。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将房屋判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款。补偿款的计算方式一般是用房屋现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割。3. 若房屋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屋视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归出资方子女,贷款也由其偿还,另一方无权分割。4. 若房屋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屋,贷款也相应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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