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可以按以下步骤办理离婚手续:1.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3.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双方意愿及相关情况。4.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婚姻基础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以便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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