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辩护显成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杨晶晶,自2012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是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7201211684080。她不仅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援助事业,荣获诸多荣誉,如2015年被金华市司法局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4年度获评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被中共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多年来,她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涵盖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下面要讲述的就是她办理的一起诈骗案。 案件背景:信任背后的骗局20XX年,被害人沈某怀揣着在某市某社区租赁店面经营超市的梦想。然而,被告人龚某某(化名)却盯上了这个机会,以帮忙跑关系为由,先后两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个人挥霍。20XX年X月,龚某某伪造其母亲向某社区书记转账5万元的凭证给被害人,谎称用于疏通关系,被害人信以为真,于同年X月X日向龚某某转账3万元。同年X月,龚某某又伪造某村主任的微信,谎称已送3万元现金给该村主任,被害人再次被骗,于同年X月X日又向龚某某转账3万元。原本充满希望的开店计划,被龚某某的骗局搅得支离破碎。 办案过程:积极争取从宽处理20XX年X月X日,龚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全部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具结。辩护人杨晶晶律师全程参与了这场诉讼。她深知,虽然龚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如果能在法律框架内为他争取到从宽处理,或许能让他有机会重新开始。于是,杨晶晶律师协助当事人落实退赃及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为龚某某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阐述龚某某的悔罪表现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判决结果:缓刑带来新希望法院经审理,综合考虑了龚某某的犯罪事实、退赃情况以及认罪认罚的态度等因素。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这个判决结果对于龚某某来说,无疑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他可以在缓刑期间,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杨晶晶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会继续坚守法律初心,用专业和责任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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