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两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1. 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双方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程度等。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和成长环境的一方更具优势。3. 孩子意愿: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4. 成长环境稳定性:尽量维持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减少对其生活和心理的影响。5. 双方品德: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6. 家庭结构完整性:如果一方能给孩子提供完整的家庭结构,可能会被优先考虑。7. 双方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不利于抚养孩子疾病的一方更合适。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公正判决,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两个孩子抚养权判给一方。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