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的分割方式如下:1. 自然增值:若该增值是因市场行情等自然因素导致,与夫妻双方的婚后经营、管理等行为无关,那么这部分增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房价因市场普遍上涨而增值,此增值部分就属于自然增值。2. 主动增值:因夫妻双方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经营管理、装修改造等行为,导致房产增值,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婚后对婚前房产进行了大规模装修,使房产价值提升,装修投入及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都应合理分割。3. 计算方式:计算增值部分时,通常先确定房产购买时的价值,再结合离婚时的市场价值,算出增值金额。然后根据上述增值性质的判断,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比如婚前房产购买价100万,离婚时市场价200万,增值100万,若属于自然增值则归一方,若属于主动增值则双方协商或按法院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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