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来看: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人寿保险: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寿保险,其保险价值部分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每月从共同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缴纳保费,那么这份保险在婚姻期间积累的现金价值等就属于共同财产。2. 婚前一方购买的人寿保险:若婚前一方就已购买人寿保险,且婚后保费一直由其个人财产缴纳,那么该保险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在婚前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婚后他一直用自己婚前的积蓄缴纳保费,这份保险就归其个人所有。但如果婚后另一方有参与缴纳保费,对于因婚后共同缴费而增加的保险价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例如,小李婚前买的保险,婚后妻子帮忙缴纳了部分保费,那么妻子缴纳保费对应的那部分保险价值,妻子有权主张权利。3. 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子女等:即便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如果人寿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子女等特定个人,保险金通常归指定受益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丈夫,那么保险金就属于丈夫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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