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己摔伤,且不存在被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一般不算工伤。例如,李某下班途中因地面湿滑自己不慎摔倒受伤,这种单纯的自己摔伤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为其伤害并非来自特定的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事故类型。优势在于,如果能证明是在下班合理路线上,可作为辅助考量因素。劣势在于自身摔伤缺乏外部因素导致的证据。关键证据缺失方面,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上,自己摔伤被认定工伤可能性低。程序上,需提供详细上下班路线及摔伤情况证明。解决路径:协商不可行,因不符合工伤认定。调解也难以实现工伤认定调解。行政投诉无意义。仲裁和诉讼大概率难以认定工伤,但可尝试提供证据争取,不过时间金钱成本高。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若不被认定,可考虑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获得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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