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证的遗嘱房产继承办理方式如下:1. 确认遗嘱真实性:首先要确定遗嘱是否符合有效条件。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 继承人协商:继承人之间就房产继承事宜进行协商,确定由谁来继承房产。3. 准备材料:继承人需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4. 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人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登记机构提出房产继承申请。5. 提交申请与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及材料提交给登记机构。6. 登记机构审核: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遗嘱真实性及继承人身份等。7. 办理产权登记: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机构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办理过程中,若有继承人对遗嘱或继承有异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继承合法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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