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的含义:“N”指的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例如,员工工作3年,“N”就是3。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1”的含义:“+1”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辞退,就需要多支付这一个月工资。3. 计算方式:先确定员工的工作年限“N”,再计算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二者相乘得出“N”的赔偿金额,然后加上一个月工资就是“N+1”的赔偿总额。4. 举例:若员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工作5年。“N”为5,赔偿金额就是5×5000 = 25000元。若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1”就是5000元,最终赔偿总额为25000 + 5000 = 30000元。5.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总之,单位辞退员工符合上述条件时,就应按照“N+1”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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