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东律师毕业于常州大学,后取得苏州大学硕士学位。他曾在南京扬子巴斯夫担任法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如今作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擅长公司法务、债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他秉持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这一执业理念,在执业的6年时间里,完美处理了诸多案件,不仅自己从中受益良多,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中,侵权标的达100万。陈律师通过专业分析,认为该设计属于技术范畴,无法使消费者发生混淆,最终判定不侵权。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的赔偿,也体现了陈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见解。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有一个独特的玩具外观设计,别人要是没经过你的同意,不能拿去生产、卖这个玩具。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例中,陈律师通过分析认为该设计属于技术范畴,无法使消费者发生混淆,从而认定不构成侵权。这是基于对专利法中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的准确理解和运用。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关于不侵权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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