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曾长期任职于中央军委,从事军队政法领域工作,转业后创办并担任北京德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超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涵盖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以及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多个方面。在民商事诉讼中,婚姻家庭、继承、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纠纷等他都能应对自如。比如在天津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张某的车辆被非法占有,此前多次起诉因证据问题被驳回。张超律师接手后,厘清法律关系,主张物权优先于债权,抓住合同到期节点,反驳被告抗辩,并申请财产保全及公告送达。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张某成功追回车辆。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借了别人的东西,到期就得还回去,如果不还,人家就有权利要求你归还。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是车辆的所有权人,王某无权扣押车辆,张某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王某返还原物是合理合法的。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张某要求王某返还车辆的主张。张超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委托人着想。他敢于为当事人仗义执言,高效、专业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某科技公司的货款被拖欠。张超律师突破合同相对性,锁定关联公司责任,明确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代理意见,委托人成功追回货款及逾期损失。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可按LPR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对方没按时还,除了要还本金,还得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在这个案例中,张超律师依据该规则为委托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委托人获得逾期付款损失赔偿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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